弘化社,由佛教净土宗十三祖印光大师始创于1931年。
2003年,由灵岩山寺明学长老主持恢复。一切善款来自十方,用于十方。为进一步践行印光大师“弘扬佛法,化育众生”之圆满慈善精神,于2013年5月成立苏州弘化社慈善基金会,致力于推广传统文化,开展赈灾济贫、养老救病、慈幼助学、印送善书、环保护生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
为使各项事业稳步、顺利开展,促进和规范基金会志愿者管理,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守则:
一、个人志愿者
任何个人,不分年龄、性别、学历、职业、种族、宗教及政治背景,地域和国籍,只需爱国守法,认同本基金会的理念,志愿利用自己的时间,不为名誉和酬劳,勇于为服务社会大众、净化社会人心而服务,均可成为个人志愿者。
二、志愿工作的目标
1.通过志愿者培训和参与各项活动,提高志愿者个人素质。
2.通过参与志愿者组织和服务社会的经验,促进志愿者个人和团队共同成长。
3.通过志愿者的无私奉献,协助政府解决社会问题,帮助弱势群体提高生活质量,解决身心痛苦,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三、志愿者入会程序
填写并提交《苏州弘化社慈善基金会志愿者登记表》。
四、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1.有选择与个人技能和兴趣相符的服务项目的权利。
2.优先参加本基金会组织的相关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
3.有就志愿工作对本基金会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4.有向本基金会推荐志愿者的权利。
5.参加本基金会年度志愿者总结大会。
五、志愿者需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遵守本守则,积极传播志愿精神。
2.凡申请加入我会志愿者,即是我会一员,志愿者应具有主人翁意识,无私奉献,不计个人得失。
3.完成相应志愿工作培训。
4.积极参与本会各种慈善活动志愿服务。
5.服从志愿服务工作的指挥和调配,认真完成志愿服务。
6.团结志愿者队伍,和合共事,互助互爱。
六、志愿者的表彰和激励
1.每年年会进行弘化社慈善基金会志愿者工作总结,评选优秀志愿者,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等作为鼓励。
2.对于优秀志愿者的评定和奖项由各专项小组负责推荐,由弘化社慈善基金会志愿者办公室审核,经理事会志愿者管理委员会批准。
七、苏州弘化社慈善基金会志愿者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会所有。
苏州弘化社慈善基金会
二零一三年九月
志愿者表格下载 (注:表格填好后请发送邮件到hr@honghuash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