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盂县永清寺传授三坛大戒法会通启

2014年07月31日 10:31  永清寺  收藏本文     

  为秉承世尊遗教,光大如来戒法,绍隆佛种,续佛慧命,接引后学,荷担如来家业。经山西省宗教事务局、中国佛教协会([2014]157号)批准。由山西省佛教协会([2014]32号)主办、阳泉市盂县永清寺承办的传授三坛大戒法会。具体通告如下:

中国佛教协会传戒批复中国佛教协会传戒批复
中国佛教协会传戒批复中国佛教协会传戒批复

  一、传戒时间:2015年5月21日至6月21日(农历四月初四至五月初六)。

  二、传戒三师:

  戒和尚: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山西省佛教协会会长、五台山碧山寺方丈妙江法师

  羯磨阿阇梨:山西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忻州市佛教协会副会长、五台山佛教协会副会长、五台山塔院寺方丈如空法师

  教授阿阇梨:山西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忻州市佛教协会会长、五台山佛教协会会长、五台山黛螺顶住持昌善法师

  三、受戒人员条件:

  1、必须是由政府批准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沙弥。

  2、年龄必须在20岁至59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剃度后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由剃度师和所在寺院、当地佛协推荐受戒。新戒须带身份证(原件),剃度师戒牒(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3、必须信仰坚定,道风纯正,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及无传染性疾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4、求戒人员必须是独身,曾有婚史者,应有离婚证明,如有丧偶者须有乡级以上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丧偶证明。

  四、求戒人员必须能够背诵《朝暮功课》、《沙弥十戒》、《毗尼日用》。

  五、求戒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页必须在同一张纸上),粘贴本人近期僧装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由推荐寺院、省、市佛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六、求戒人员每人交纳戒费1500元,(戒场结缘三衣、钵、具、洗漱用品)。

  联系方式:山西省佛教协会办公室: 0351—4050281

  阳泉市盂县永清寺客堂: 0353—8043279

  汇成法师:13934469351 汇觉法师13663419951

  郝宪国居士:13994485584

  乘车路线:火车班次:太原——阳泉北站(附列车时刻表)

  汽车大巴:太原——盂县 (每日多班)

  山西省佛教协会

  2014年7月22日

文章关键词: 永清寺 三坛大戒 传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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