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013年02月26日 14:13  新浪佛学 微博

  要知道,世间上每个众生,大到大象,小到微生物,无论体积大小,没有一个众生对着痛苦会觉得快乐,也没有一个众生会把快乐当成是痛苦。

  用自己的身体来说明,最容易有贴切的感受。当别人把痛苦、烦恼、病痛、灾难等带给我们,我们不愿意承受,因为我们不希望拥有痛苦,不希望拥有烦恼,更不希望拥有灾难、病痛。如果你不希望拥有这些痛苦和烦恼,那为什么要把这些加在别的众生身上?所有的众生都想要快乐,都不想要痛苦。所以我们要注意:你不喜欢的事,就不应该对别人做;你喜欢的事,应该也要施予别人。

  当我们对别人做自己喜欢的事,别人因此而得到快乐、平安和福报,这就是行善;如果我们将自己不喜欢的事加在别人身上,别人就会有痛苦、烦恼、病痛、灾难等等,这就是作恶。

  善与恶的分别,不在于外在形象的好坏,也不是因为外在供养或布施物的体积大小,而是决定于内心的动机。

  我们行为上或语言上造作的善与恶,大部分是以心为主导。当主导的心是以极度的贪嗔或是在无明的状态中而做,恶报就很大;如果是以善良的动机而产生福报,那个福报就非常大。如果表面露出笑容,可内在的嗔恨心很强烈,罪过很大;如果内在没有嗔恨,外在显露是一种嗔相、恐怖相,这个罪过会比较轻。如果是以慈悲心,为了不让别人造恶,为了对方好而露出恐怖相,不但没有罪过,而且有功德。又比如有人捐了一亿,另外一个人捐了一百元,如果在心念上两个人都是非常慈悲地以菩提心来做这件事情,功德会有大小的存在;可是这种大小不是因为他们所捐的钱数大小来决定,而是以他们能力范围内能付出的比例大小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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