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见乃能见,一切真实法;於法有所见,彼则无所见。──六十华严经卷七。菩萨云集妙胜殿上说偈品第十之一
不要存着想见什麽的主观态度,你才能见到纯客观的事实真相。但是如果你认为自己对事实真相确有所见,实际上又偏离了佛说实相无相的原则。
在所有的佛教圣典中,都叫我们要努力,又叫我们要放下;叫我们要上进,又叫我们不要期待;叫我们要肯定,又叫我们不要执着。这就是佛法的优越处和高明点。
我们一定要有着力点才能努力,但抓住着力点之後要能放下,亦即提得起也要放得下。提得起是方法,是着力的开始;放得下是为了进步,级级上升,就像登山的人,由悬崖绝壁向上攀登,必须步步紮稳、步步放下,否则就不上不下了。所以在全力提起之後,必得彻底放下,才能有大担当,才会有大远景;唯有能够彻底放下自我私利的人,才能把一切众人的责任担得起来。
这个偈子的意思是说,没有可见,乃能见到一切的真实:不得有先入为主的成见,你的观察判断才会客观。人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从自己的立场看景色,从自己的角度看方位,从自己的兴趣看人、物、世界。这都是已经有了主观立场的见解。凡不是客观的,就很可能是不公平、不正确的。只要设定了立场,看什麽都不是完整的。从东面看到你的脸孔,从西面看到你的背影,即使从四面八方的全方位来看你,也看不到你的内脏结构。若把内部剖析出来看,整体的你又不见了。只可说你於某一时段看到某一现象,不要据以判断说你已看到全体事实的真相。
因此,对待一切现象,虽要全心全力,却也要坚守不执着、无定所、无定向、无定法的原则,这才是叫作见到了“实法”。放下主观意识,也要放下客观意识,超越了主观及客观的看法,就能体验到正确的、真正的宇宙人生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