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制
人员分组:第一轮18人,共分为三组,每组为6人进行辩论,评分后选拔出12人。
第二轮12人,共分为二组,每组为6人进行辩论,评分后选拔出6人。
第三轮6人为一组进行辩论,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辩论流程:场地中央设主辩席,周围设副辩手席,每一轮比赛,每位辩手都做一次主辨手及五次副辩手。
1. 陈词阶段〔一般为2分钟,最多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
由主辩手进行陈述
2. 提问阶段〔依次辩论每一人一般为2分钟,最多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
由五个副辩手轮流进行提问,主辩手回答。
3. 自由辩论阶段〔依次辩论每一人一般为2分钟,最多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
现场所有的人都可以提问,主辩手回答等形式的自由辩论。
4. 总结阶段〔每人一般为1分钟,最长时长不得超过2分钟〕
主辩总结陈词。
5.评委点评:4分钟
总指挥有权力对任何严重超时者及无理取闹者执行提醒及结束讲话的权力。
提醒:敲钟一下。
结束:敲钟三下。
每一组总时长为90分钟左右,时间由总指挥灵活掌握。
二、辩论规则
1. 陈述过程中不要虚套,直接入题,陈述内容须紧扣主题。
2. 提问应明了,回答应简洁(每次提问只限一个问题)。
3. 对方提出问题时,被问一方必须回答,不得回避。
4. 辩论中各方不得宣读事先准备的稿件或展示事先准备的图表。
5. 比赛中,辩手除了应用语言进行描述之外,还可以用肢体语言进行阐述。
三、评判标准:
1. 论点明晰,论据充足,引证恰当,分析透彻。
2. 迅速抓住对方观点及失误,驳论精到,切中要害。
3. 反映敏捷,应对能力强。
4. 表达清晰,层次清楚,逻辑严密。
5. 主辩时的表现占总分数的80%,副辩时的表现占总分数的20%。
6. 评委的评分需减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数。
每场比赛的辩手得分评比表格如下——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纪念奖: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