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戒是佛戒的特胜,自五戒乃至大乘菩萨戒,无不戒酒;小乘的比丘,不戒肉食,但无有不戒酒的。这在中国,情况略有不同,有些吃长素的佛教徒,竟然并不戒酒,他们以为饮酒可以养生,他们抱着“饮不及乱”的观念,贪恋杯中之物,其实这是犯戒的行为。
酒的本身,并无罪恶,所以饮酒属于五戒之中惟一的遮戒。因为饮酒之后可能造成罪恶,为了遮止因饮酒而造成犯戒的罪恶,所以不许饮酒。饮酒虽不即是犯罪,酒却最能使人犯罪,三杯一下肚,由于酒精的刺激,使得神经系统兴奋,胆大、冲动、盲目、失去了理智的控制,可以骂人、打人、杀人、强奸、放火
在大小乘经律论中,无不主张戒酒,同时还流传着这样的故事:在迦叶波佛时,有一个五戒信士,一向持戒清净,有一天从外回家,口渴非常,见有一碗水色的酒,放在桌上,他以为是水,一口喝下了肚,谁知酒性发作时,他便连续地犯戒了——见到邻家的鸡,走进他的屋,他便偷了杀了煮熟了吃了;邻居的太太不见了鸡,便来问他,他见邻居太太美得很,竟予强奸了;事后把他扭上公堂,他又支吾其词,不肯招认。他由于误喝一碗酒,连续犯了五条戒,酒的罪恶,可谓大矣!
另有佛陀时代,有一位名叫莎伽陀的阿罗汉,他的神力,能够降伏毒龙,后于乞食时误受信徒以水色之酒供养,喝下肚去,竟在归途中醉倒了。佛陀见了,便问弟子们说:“莎伽陀先能降伏毒龙,现在还能折伏一只癞哈蟆否?”
什么叫做酒?《四分律》中说:“酒者,木酒(果汁酒)、粳米酒、余米酒、大麦酒、余有酒法作酒者是。”(大正二二 • 六七二上)
如何算是犯饮酒戒?《四分律》中说:“酒色、酒香、酒味,不应饮;或有酒,非酒色、酒香、酒味,不应饮;”(大正二二 • 六七二中)《十诵律》中 说:“饮酢酒、甜酒、若麦、若糟、一切能醉人者,咽咽波逸提。若但作酒色,无酒香酒味,不能醉人,饮者不犯。”(大正二三 • 一二一中)《律摄》中说:“若酒变成醋,不醉人。”(大正二四 • 六○二中)无犯。但是《四分律》中说:“不犯者,以酒为药,若以酒涂疮。”(大正二二 • 六七二中)然此必须是医生的处方,不得自作主张,假名以酒为药,而享饮酒之乐。否则便是咽咽犯可悔罪。(波逸提,译为“堕罪。”)
饮酒的罪报很可怕,《四分律》中说有十过,第 十 过 是“身 坏 命 终,堕 三 恶 道。”(大 正二二 • 六七二上)另有三十六失(《四分律》及《分别善恶报应经》),可知酒是饮不得的。
不过,必须具足三个条件,始成可悔罪。
一、是酒——能醉人的饮料。
二、酒想——明知是能醉人的饮料。
三、入口——不得一滴沾唇,入口则一咽,犯一可悔罪。
从五戒的持犯上说,饮酒一戒是最容易持的,但要永不犯饮酒戒,须到四果阿罗汉的圣位,才可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