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佛学院联合深圳大学成立中印文化交流中心

2013年06月09日 11:02  杭州佛学院 
院长光泉法师(右)与深圳大学印度研究中心郁龙余教授(左)签订协议 院长光泉法师(右)与深圳大学印度研究中心郁龙余教授(左)签订协议

  为了进一步研究中国国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佛学,及其和印度佛教、印度文化的关系,5月11日,杭州佛学院和深圳大学印度研究中心协商,双方联合成立“中印文化交流中心”,并于杭州佛学院十五周年校庆之际,院长光泉法师与深圳大学印度研究中心郁龙余教授共同签订了“中印文化交流中心”合作协议书,并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甲乙双方联合成立“中印文化交流中心”,该中心由杭州佛学院研究所管理。甲方对中心所设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2、乙方支持甲方开展中印佛教文化交流,给予学术、信息、接引、翻译、出版等方面的帮助。

  3、甲乙双方联合成立“中印佛教艺术文化丛书”编委会,编著、翻译出版富有原创性的有关图书。

  4、乙方支持甲方开设外语学院,提供梵语、巴利语、印地语、印度英语等师资。

  5、乙方协助甲方组织人员出访印度那烂陀寺等相关单位,进行考察、交流,并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

  6、乙方支持甲方在印度设立办事处或培训中心,开展语言培训等。

  7、乙方组织印度相关教授到甲方授课讲学。

  8、甲乙双方联合翻译出版安贝卡的《佛与佛音》(现代印度佛教第一经)。

  9、甲乙双方联合举办“泰戈尔获诺贝尔文学奖100周年有奖征文比赛”活动。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期满之时,如双方都同意,可续签新协议。

  12、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杭州佛学院研究所迄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十届吴越佛教学术研讨会,并且多次举办因明、唯识等学术会议。目前,研究所拥有日本佛教研究室、唯识研究室、佛教教育研究中心、中印文化研究中心以及与其它高等院校合作共同承担相关课题,现拥有专业研究人员10多名,是佛教院校中为数不多的集研究教育于一身的研究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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