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佛学院三年制大专班2014年夏季招生简章

2013年12月06日 11:52  上海佛学院 

  —、性质

  本院是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管,由上海市佛教协会主办,以爱国爱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以戒为师、勤修五明、弘范三界为宗旨,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的汉语系佛教高等院校。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能联系信教群众、具有较高佛学造诣的佛教人才。

  三、学制

  大专班3年。

  四、招生名额

  招收僧众大专班20名;尼众大专班20名。

  五、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已在寺庙出家一年以上,能严持律仪的僧青年。

  2、本人信仰虔诚,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六根具足,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的僧青年。

  3、大专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包括中级佛学院毕业),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僧青年。

  4、大专班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

  5、无婚姻或恋爱关系。

  六、报考手续

  1、凡符合本院招生条件者,请速来信或来电向我院索取报考登记表,填好后即寄我院。要求用蓝色或黑色钢笔逐项填写,字迹端正。

  2、报考学员应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

  ①自传一份,内容包括本人出生年月日,家庭情况,学历和其他经历,出家动机和今后志向等。

  ②常住寺院推荐书。

  ③当地佛教协会证明。

  ④当地政府宗教部门证明。

  ⑤本人近期免冠僧装一寸照片三张。

  ⑥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考试时需要原件,以备检验)。

  ⑦县级以上医院身心健康状况检查表。

  如符合报考条件者,则发给准考证和考试日程表。

  七、报名地点

  僧众部地址:上海市安远路170号上海佛学院邮编:200060

  联系电话:021—62763832、62769079

  联系人:彻忍法师、天消法师

  尼众部地址:上海市沉香阁路29号尼众部邮编:200010

  联系电话:021—63734256

  联系人:妙相法师、妙空法师

  八、报名起讫日期

  2014年2月15日起至5月31日止(以邮戳为准)。

  九、考试科目

  佛学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语文、历史、英语等五门。

  十、录取和入学手续

  1、经书面考试和面试、体检、政审核查后,从德、智、体诸方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入学后学员应自觉遵守丛林规矩和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试读三个月,如发现本人在德、智、体等方面不宜寺院生活、不持佛教律仪、不守院规、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体格复检不符入学条件者,即令退学,返回原地。

  3、入学后,如发现有隐瞒重大问题者,责令退学,返回原地。

  十一、待遇

  学习期间,由我院免费供给食宿、课本等,并发给适当的生活补贴费用。医药费按有关规定报销。

  十二、毕业后去向

  本院不包分配,可根据平时各方面的表现向其它寺院择优推荐,双向选择。余者返回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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