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五十年做人心得

2016年03月23日 10:17  中国佛教网  收藏本文     
弘一法师做人心得之吃亏是福弘一法师做人心得之吃亏是福

  余五十年来改过迁善之事,其事甚多,不可胜举。今且举十条为常人所不甚注意者,先与诸君言之。

  (1)虚心。常人不解善恶,不畏因果,决不承认自己有过,更何论改?但古圣贤则不然。今举数例: 孔子曰: “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又曰: “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蘧伯玉为当时之贤人,彼使人于孔子。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 “夫子何为?”对曰: “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圣贤尚如此虚心,我等可以贡高自满乎!

  (2)慎独。吾等凡有所作所为,起念动心,佛菩萨乃至诸鬼神等,无不尽知尽见。若时时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为。曾子曰: “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又引诗云: “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此数语为余所常常忆念不忘者也。

  (3)宽厚。造物所忌,曰刻曰巧。圣贤处事,惟宽惟厚。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4)吃亏。古人云: “我不识何等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亏的便是。我不识何等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古时有贤人某临终,子孙请遗训,贤人曰: “无他言,尔等只要学吃亏。”

  (5)寡言。此事最为紧要。孔子云: “驷不及舌”,可畏哉!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6)不说人过。古人云: “时时检点自己且不暇,岂有功夫检点他人。”孔子亦云: “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以上数语,余常不敢忘。

  (7)不文己过。子夏曰: “小人之过也必文。”我众须知文过乃是最可耻之事。(注: 不狡辩弯曲己过。不掩饰自己的过错。文,掩饰。)

  (8)不覆己过。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处,即须发大惭愧,生大恐惧。发露陈谢,忏悔前愆。万不可顾惜体面,隐忍不言,自诳自欺。

  (9)闻谤不辩。古人云: “何以息谤?曰: 无辩。”又云: “吃得小亏,则不至于吃大亏。”余三十年来屡次经验,深信此数语真实不虚。

  (10)不嗔。嗔习最不易除。古贤云: “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尽。”但我等亦不可不尽力对治也。《华严经》云: “一念嗔心,能开百万障门。”可不畏哉!

文章关键词: 弘一法师 心得 贤人 佛法 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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