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分16 不舍愿菩提心(5)

2013年03月04日 12:57  新浪佛学 微博

  ※【导读】

  在世人眼里,恶莫大于忘恩负义、恩将仇报。在此情形下,若能不嗔不怒、逆来顺受,并更进而以其作为转念修心的方便法门,报怨以德,而“还如母对重病儿”般地“倍爱怜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真是有点儿难呢。能如是行者,舍真佛子其谁!能如是行者,何患佛道难成!

  本颂很像《修心八颂》第六偈:“吾昔饶益助某人,并且深心寄厚望;彼纵非理妄加害,仍愿视为善知识。”

  ※【释异】

  本颂最后一句“倍爱怜之佛子行”中的“爱怜”,有的译作“悲悯”。这个词,藏文中用的是“在瓦”[■],它来源于父母对儿女或儿女对父母的感情,一般是指平常时的相亲相爱,以及遇难时的相惜相怜。因此,这个词,在汉语里似乎更贴近于“爱怜”的涵义。

  同等或诸寒微士,

  纵以傲慢屡欺凌,

  我还敬彼如上师,

  愿恒顶戴佛子行。

  (那些地位)和自己同等

  或者(地位)更加低下之人,

  即使(他们)以傲慢之心

  而(屡屡地)欺凌(我),

  但(我)却要像(礼遇)上师那样,

  而恭敬地奉于

  自己的顶心之上。

  (有关这一点儿,)

  是佛子(们)所应实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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