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邪淫应当断除

2013年07月19日 15:38  佛教昌列寺 微博

  出家人原本就有清净的梵行要持守,在根本上就要断除不净行。在藏王松赞冈布在位时期,制定十善法规,让在家人在男女关系上也要持守戒律。邪淫的罪过很大,像世间的法律和规矩一样,是毁坏其它戒律的助缘。

  邪淫中最严重的是逼迫出家众,尤其是罗汉果位的人行淫。

  另外,有家人有婚姻以外的不正常关系,也是非常严重的。

  此外,在具有正常夫妻关系之外,包括自慰、嫖妓等等,都是不正当的行为。还有,在不恰当的时间,如白天、斋戒日、生病时、妇女妊娠期间、产妇未复原时行淫;在不恰当的环境上,如在三宝殊胜之地行淫;对父母或种姓保护的未成年少女施淫;在彼此身上不当之部位,如口及肛门行淫,都属邪淫。

  邪淫有很多不同的种类,修行人应当要完全避免,修学清净的梵行。

  ——嘎玛仁波切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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