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奉化弥勒佛学院举行传授沙弥戒法会(图)

2014年01月08日 14:39  弥勒佛学院 

  元月4日~6日(佛历二五五七年腊月初四至初六),秉承雪窦山家风,为弥勒佛学院沙弥学僧及雪窦寺常住沙弥举行传授沙弥戒法会。

  本次法会恭请本山方丈和尚上怡下藏大和尚为得戒大和尚,恭请上果下如律师为羯磨阿奢黎,恭请上持下定律师为教授阿奢黎,恭请上宏下慧等七位律师为尊证阿奢黎,为恭请上果下园律师为开堂大和尚,恭请上然下证等律师为引礼师。

浙江奉化弥勒佛学院举行传授沙弥戒法会浙江奉化弥勒佛学院举行传授沙弥戒法会
浙江奉化弥勒佛学院举行传授沙弥戒法会浙江奉化弥勒佛学院举行传授沙弥戒法会

  传授沙弥戒是让刚出家的小沙弥明白戒为何物,认识“以戒为师”的重要性,警惕大众要精进持戒,把戒律轨范落实到实际的生活中,为众沙弥正式踏入出家生活,为受比丘戒打下坚固基础。

  传戒,传戒是寺院召集愿意出家为僧的人举行传戒仪式,使之成为正式僧人。戒坛是佛教徒传戒、受戒之处。明末清初全国佛教寺庙中保存下来的戒坛规模最大为北京戒台寺、泉州开元寺及杭州昭庆寺,历史上称之为“三大戒坛”。

  传戒是一种为出家的僧尼或在家修行的教徒传授戒法的宗教仪式。我国的传戒始于晋代,凡是传戒的僧尼或是教徒,均由传戒寺院发给戒牒,戒牒相当于僧尼出家僧籍证明书。

  传戒是设立法坛,为出家的僧尼或在家的教徒传授戒法的一种宗教仪式,亦称开戒或放戒。就求戒的人说是受戒、纳戒或进戒。佛教大、小乘的戒法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和菩萨戒五种。比丘、比丘尼戒,必须具足一切条件。

  佛教初入中国时,并无传戒仪式。据佛教史籍记载,当时度人出家,只为剃发披服缦条,即无条相袈裟,以不满五人,不能受具。大概只用三皈、五戒、十戒迭相传授而已。到了曹魏嘉平二年时,昙摩(柯)迦罗(《高僧传》卷一译云法时)来到洛阳,见众僧未秉戒法,乃就白马寺译出《僧祇戒心》(戒本)以备用。并请梵僧立羯磨法受戒。这是中国依律传戒之始。魏正元中安息国沙门昙帝在洛阳译出《昙无德羯磨》,才具备羯磨仪式。中国僧徒之受具足戒,一般传说以朱士行为首,或即在此时。

  传戒是佛教中重要的佛事活动,也是佛教中最隆重、最庄严的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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