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A+A-

六祖法宝坛经·付嘱第十

2012年08月30日 16:57  新浪佛学

  师一日唤门人法海、志诚、法达、神会、智常、智通、志彻、志道、法珍、法如等,曰:“汝等不同余人,吾灭度后,各为一方师。吾今教汝说法,不失本宗:先须举三科法门,动用三十六对,出没即离两边,说一切法莫离自性。忽有人问汝法,出语尽双,皆取对法,来去相因。究竟二法尽除,更无去处。

  “三科法门者,阴、界、入也。阴是五阴——色、受、想、行、识是也。入是十二入,外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内六门——眼、耳、鼻、舌、身、意是也。界是十八界,六尘、六门、六识是也。自性能含万法,名含藏识;若起思量,即是转识。生六识,出六门,见六尘,如是一十八界,皆从自性起用。自性若邪,起十八邪;自性若正,起十八正。若恶用即众生用,善用即佛用。用由何等?由自性有。

  “对法外境,无情五对:天与地对,日与月对,明与暗对,阴与阳对,水与火对。此是五对也。法相语言十二对:语与法对,有与无对,有色与无色对,有相与无相对,有漏与无漏对,色与空对,动与静对,清与浊对,凡与圣对,僧与俗对,老与少对,大与小对。此是十二对也。自性起用十九对:长与短对,邪与正对,痴与慧对,愚与智对,乱与定对,慈与毒对,戒与非对,直与曲对,实与虚对,险与平对,烦恼与菩提对,常与无常对,悲与害对,喜与瞋对,舍与悭对,进与退对,生与灭对,法身与色身对,化身与报身对;此是十九对也。”

  师言:“此三十六对法,若解用即道,贯一切经法,出入即离两边。自性动用,共人言语,外于相离相,内于空离空。若全著相,即长邪见;若全执空,即长无明。执空之人,有谤经,直言不用文字。既云不用文字,人亦不合语言,只此语言便是文字之相。又云:‘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两字亦是文字。见人所说,便即谤他言著文字。汝等须知,自迷犹可,又谤佛经。不要谤经,罪障无数!

  “若著相于外,而作法求真;或广立道场,说有无之过患。如是之人,累劫不得见性。但听依法修行,又莫百物不思,而于道性窒碍。若听说不修,令人反生邪念。但依法修行,无住相法施。汝等若悟,依此说、依此用、依此行、依此作,即不失本宗。

  “若有人问汝义,问有将无对,问无将有对,问凡以圣对,问圣以凡对。二道相因,生中道义。如一问一对,余问一依此作,即不失理也。设有人问:‘何名为暗?’答云:‘明是因,暗是缘,明没即暗。以明显暗,以暗显明,来去相因,成中道义。’余问悉皆如此。汝等于后传法,依此转相教授,勿失宗旨!”

  师于太极元年壬子延和七月,命门人往新州国恩寺建塔,仍令促工。次年夏末落成,七月一日,集徒众曰:“吾至八月,欲离世间。汝等有疑,早须相问,为汝破疑,令汝迷尽。吾若去后,无人教汝。”

  法海等闻,悉皆涕泣。惟有神会,神情不动,亦无涕泣。

  师云:“神会小师,却得善、不善等,毁誉不动,哀乐不生。余者不得,数年山中竟修何道?汝今悲泣,为忧阿谁?若忧吾不知去处,吾自知去处。吾若不知去处,终不预报于汝。汝等悲泣,盖为不知吾去处;若知吾去处,即不合悲泣。法性本无生灭去来,汝等尽坐,吾与汝说一偈,名曰《真假动静偈》。汝等诵取此偈,与吾意同,依此修行,不失宗旨。”

  众僧作礼,请师说偈。偈曰:

  “一切无有真, 不以见于真;

  若见于真者, 是见尽非真。

  若能自有真, 离假即心真;

  自心不离假, 无真何处真?

  有情即解动, 无情即不动;

  若修不动行, 同无情不动。

  若觅真不动, 动上有不动,

  不动是不动, 无情无佛种。

  能善分别相, 第一义不动;

  但作如此见, 即是真如用。

  报诸学道人, 努力须用意;

  莫于大乘门, 却执生死智。

  若言下相应, 即共论佛义;

  若实不相应, 合掌令欢喜。

  此宗本无诤, 诤即失道意;

  执逆诤法门, 自性入生死。”

  时,徒众闻说偈已,普皆作礼,并体师意,各各摄心,依法修行,更不敢诤,乃知大师不久住世。法海上座再拜,问曰:“和尚入灭之后,衣法当付何人?”

  师曰:“吾于大梵寺说法,以至于今抄录流行,目曰《法宝坛经》。汝等守护,递相传授,度诸群生,但依此说,是名正法。今为汝等说法,不付其衣。盖为汝等信根淳熟,决定无疑,堪任大事。然据先祖达磨大师付授偈意,衣不合传。偈曰:

  “‘吾本来兹土, 传法救迷情,

  一华开五叶, 结果自然成。’”

  师复曰:“诸善知识,汝等各各净心,听吾说法:若欲成就种智,须达一相三昧、一行三昧。若于一切处而不住相,于彼相中不生憎爱,亦无取舍,不念利益成坏等事,安闲恬静,虚融澹泊,此名一相三昧。若于一切处行住坐卧,纯一直心,不动道场,真成净土,此名一行三昧。若人具二三昧,如地有种,含藏长养,成熟其实。一相、一行亦复如是。我今说法,犹如时雨,普润大地。汝等佛性,譬诸种子,遇兹沾洽,悉得发生。承吾旨者,决获菩提。依吾行者,定证妙果。听吾偈曰:

  “心地含诸种, 普雨悉皆萌,

  顿悟华情已, 菩提果自成。”

  师说偈已,曰:“其法无二,其心亦然,其道清净,亦无诸相。汝等慎勿观静及空其心!此心本净,无可取舍。各自努力,随缘好去。”

  尔时,徒众作礼而退。

  大师七月八日忽谓门人曰:“吾欲归新州,汝等速理舟楫。”

  大众哀留甚坚。师曰:“诸佛出现,犹示涅槃。有来必去,理亦常然。吾此形骸,归必有所。”

  众曰:“师从此去,早晚可回。”

  师曰:“叶落归根,来时无口。”

  又问曰:“正法眼藏,传付何人?”

  师曰:“有道者得,无心者通。”

  又问:“后莫有难否?”

  师曰:“吾灭后五六年,当有一人来取吾首。听吾记曰:‘头上养亲,口里须餐,遇满之难,杨柳为官。’”

  又云:“吾去七十年,有二菩萨从东方来,一出家,一在家,同时兴化,建立吾宗,缔缉伽蓝,昌隆法嗣。”

  问曰:“未知从上佛祖应现已来,传授几代?愿垂开示。”

  师云:“古佛应世已无数量,不可计也。今以七佛为始:过去庄严劫,毗婆尸佛、尸弃佛、毗舍浮佛;今贤劫,拘留孙佛、拘那含牟尼佛、迦叶佛、释迦文佛,是为七佛。

  “已上七佛,今以释迦文佛首传第一摩诃迦叶尊者,第二阿难尊者,第三商那和修尊者,第四优波鞠多尊者,第五提多迦尊者,第六弥遮迦尊者,第七婆须蜜多尊者,第八佛驮难提尊者,第九伏驮蜜多尊者,第十胁尊者,十一富那夜奢尊者,十二马鸣大士,十三迦毗摩罗尊者,十四龙树大士,十五迦那提婆尊者,十六罗睺罗多尊者,十七僧伽难提尊者,十八伽耶舍多尊者,十九鸠摩罗多尊者,二十阇耶多尊者,二十一婆修盘头尊者,二十二摩拏罗尊者,二十三鹤勒那尊者,二十四师子尊者,二十五婆舍斯多尊者,二十六不如蜜多尊者,二十七般若多罗尊者,二十八菩提达磨尊者,二十九慧可大师,三十僧璨大师,三十一道信大师,三十二弘忍大师,慧能是为三十三祖。从上诸祖,各有禀承。汝等向后,递代流传毋令乖误。”

  大师先天二年癸丑岁八月初三日于国恩寺斋罢,谓诸徒众曰:“汝等各依位坐,吾与汝别。”

  法海白言:“和尚留何教法,令后代迷人得见佛性?”

  师言:“汝等谛听!后代迷人若识众生,即是佛性;若不识众生,万劫觅佛难逢。吾今教汝识自心众生,见自心佛性。欲求见佛,但识众生,只为众生迷佛,非是佛迷众生。自性若悟,众生是佛;自性若迷,佛是众生。自性平等,众生是佛;自性邪险,佛是众生。汝等心若险曲,即佛在众生中;一念平直,即是众生成佛。我心自有佛,自佛是真佛;自若无佛心,何处求真佛?汝等自心是佛,更莫狐疑。外无一物而能建立,皆是本心生万种法。故经云:‘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吾今留一偈与汝等别,名自性真佛偈。后代之人,识此偈意,自见本心,自成佛道。”偈曰:

  “真如自性是真佛, 邪见三毒是魔王;

  邪迷之时魔在舍, 正见之时佛在堂。

  性中邪见三毒生, 即是魔王来住舍;

  正见自除三毒心, 魔变成佛真无假。

  法身报身及化身, 三身本来是一身;

  若向性中能自见, 即是成佛菩提因。

  本从化身生净性, 净性常在化身中,

  性使化身行正道, 当来圆满真无穷。

  淫性本是净性因, 除淫即是净性身,

  性中各自离五欲, 见性刹那即是真。

  今生若遇顿教门, 忽悟自性见世尊;

  若欲修行觅作佛, 不知何处拟求真?

  若能心中自见真, 有真即是成佛因;

  不见自性外觅佛, 起心总是大痴人。

  顿教法门今已留, 救度世人须自修;

  报汝当来学道者, 不作此见大悠悠。”

  师说偈已,告曰:“汝等好住!吾灭度后,莫作世情悲泣雨泪,受人吊问,身著孝服,非吾弟子,亦非正法。但识自本心,见自本性,无动无静,无生无灭,无去无来,无是无非,无住无往。恐汝等心迷,不会吾意,今再嘱汝,令汝见性。吾灭度后,依此修行,如吾在日;若违吾教,纵吾在世,亦无有益。”复说偈曰:

  “兀兀不修善, 腾腾不造恶,

  寂寂断见闻, 荡荡心无著。”

  师说偈已,端坐至三更,忽谓门人曰:“吾行矣!”奄然迁化。于时异香满室,白虹属地,林木变白,禽兽哀鸣。

  十一月,广、韶、新三郡官僚,洎门人僧俗,争迎真身,莫决所之,乃焚香祷曰:“香烟指处,师所归焉。”时香烟直贯曹溪。十一月十三日,迁神龛并所传衣钵而回。

  次年七月出龛,弟子方辩以香泥上之,门人忆念取首之记,仍以铁叶漆布固护师颈入塔。忽于塔内白光出现,直上冲天,三日始散。韶州奏闻,奉敕立碑,纪师道行。

  师春秋七十有六,年二十四传衣,三十九祝发,说法利生三十七载,嗣法四十三人,悟道超凡者,莫知其数。达磨所传信衣,中宗赐磨衲宝钵,及方辩塑师真相并道具,永镇宝林道场。留传《坛经》以显宗旨,兴隆三宝,普利群生者。

  【行由第一】   【般若第二】  【疑问第三】  【定慧第四】  【坐禅第五】

  【忏悔第六】   【机缘第七】  【顿渐第八】  【宣诏第九】  【付嘱第十】

标签:
分享到:

佛教万年历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