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绘画是敦煌发现动物画中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作品之一。
首先夺目的是强有力的构图风格,从这一点谁都不能不承认画家技术的高超。同时,线描是有节奏的粗短线,看不到笔尖分开的痕迹,会不会是用毛笔绘的,这一点也应引起注意。例如,头上鬃的长卷毛,线条都是由二根或者更多的半圆形弧线组成,其他的线条也有在中途连接时,粗线突然变成细线,有时则相反。同样的笔法还见于伯希和收集品中绘马的画(参照P.2951《敦煌白画》图52),饶宗颐教授把它称爲“简笔”。
有关此笔法,曾在幡画项(参照第1卷图56~58解说)中也接触到了,那些作品中断断续续的短线,与分明是只有用毛笔才能画出的流畅的长线拼在一起用,短的线描显然是使用了某种硬笔画的,还加了用毛笔表现的晕染。硬笔可能是用木和芦制的,而至今发掘的遗物是,与其说在绘画中使用,还不如考虑爲,只是用于写汉字以外的非常整齐的文字时所用的工具。但在幡画中,确实是与毛笔合用,像本狮子图一样的白描画中,也爲获得逼真的效果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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