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讨论一下因果问题,可能对提高觉性,精进念佛、修行(修正日常生活的行为)有所帮助。
三世因果的“三世”即过去、现在、未来;“因果”又称“业因果报”,“业”即行为。
如果想提示众生千差万别的自下而上境界,研究推动生命进程的直接动力,必须先了解众生的行为,即佛所说的“业”。业,有时候看起来很细微,但却是众生自下而上境界的决定因素。
我们此生的习惯和遭遇,皆是过去业因的果报显现,而在承受果报的同时,又种下新的业。生命就是这种生灭流转、循环不息的业因与果报的相续。
1、业
“业”的意思是“造作”,即我们的一切身心活动,包括每作一件事(身业)、每说一名话(口业)、每动一个念头(意业)。
就行为的主体而论,业可分为个业(个人的业)、共业(家庭的业、国家的业、人类的业等)两种。众生如果有类似业,他们四周将会有一个共同的世界的景象,我们可称之为“业的景象”。譬如,人类有基本的共业,所以都生而为人,而人们生活在同一个国家、同一座城市甚至同一个家庭,这说明他们有更为相近的业。
不过,即使生长在同一个家庭,大家也都有各自的习性、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因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成长经历,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独特的个人世界里,这就是如上所说的个业。
众生所认知的,是自己的业的景象,我们只能觉察自己的宇宙,如一只昆虫也许会把一块石头看成一座高山。
2、因果律
我们身、口、意的一切行为,都将产生相应的结果,即使是最细微的一个念头,都孕育着它的后果,犹如微小的种子可以长成参天大树一般。随着业因的善恶性质和份量,必定有恰如其份的结果在后面。概括地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同类相应,绝不会有因无果、有果无因,也不会种善因得恶果、种恶因得善果。经言:
富贵都从布施中来。贫穷者从悭贪中来。长寿者从慈悲中来。短命者从杀生中来。
业因果的报法则是不可避免、真实不虚的。我们只需回顾自己的生活,就能看清行为的后果:当我们恼怒或伤害别人时,就会留下痛苦的记忆和自我厌恶阴影,这些记忆和阴影当下就成为业报的一部分。而且,将来某一天,我们必然会经验到自己的行为对别人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在别人心中所生起的感觉——一切都将反弹回到自己身上。
如果能够反省自己的行为,就会发现,我们一直重复着同样的模式:每当做害别人时,其实是在伤害自己,每当带给别人快乐时,就是在培育自己的快乐。
因果律还有另一特性:我们所种植的业力种子,不会因时间久远而枯萎。在我们承受果报之前,它潜藏着的力量是不会消失的,正如佛经所言:
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业因不一定马上呈现果报,但只要有适当的外部条件,它们终将成熟。
因果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并不是佛所规定或制造的,佛只不过把它提示出来而已。不管信与不信,我们都生活于因果规律之中。
3、三世因果
任何事件都是许多业因成熟之后凝聚在一起的复杂集合体。通常,或许因为时间太久,在承受果报的时候,我们会忘记自己曾做了些什么,无法将因与果联系在一起,因此断定事情是偶然发生的;而当我们看到好人遭殃、恶人得福,就更容易对因果规律产生怀疑。这都是由于不明白因果贯通三世的道理。
我们的行为常常会延后呈现它的果报,甚至会延续到后世,因此,果报的显现分为现报(现生受报)、生报(来生受报),后报(第三生乃至千百万年后受报)。古德说:“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为什么恶人会获福报呢?这是因为他过去生中培植了深厚的善根,现生又因缘成熟,所以享受福报,如果他今生不作恶事,福报就会更大。至于他今生所种恶因,也绝不会自行消灭,将来因缘会遇时,必定要遭受应得的恶报。反之,善人遭受恶报,是由于他过去所造的罪业深重,现生正逢因缘成熟,所以先受恶报,如果他今生不行善,恶报将会更重。
我们的生活状况,皆是过去因的果报呈现;而我们现前身、口、意时时造作的业因,必然会牵引未来应受的果报,绝不会有丝毫的差错。佛说:“现在的你,是过去的你所造的;未来的你,是现在的你所造的。”即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
我们要想探索前世的因行,那么,观察当下的状况就可明了;而要想预见未来的前景,只要观察当下的行为就可知道。
由此可知,人生的苦乐、国家的贫富、世运的盛衰,都是由业力所招感,如佛所说:“自作自受,共作共受”。
除了业因果报的理论之外,还有什么能够如此圆满地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巨大差异呢?由于相同的共业,我们出生在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国家、同一座城市;而由于个业的差异,即使是生活在相同的环境里,我们还是有不同的性格、倾向、天赋和命运。
现代社会不太接受三世因果的道理,如果有人谈来生果报,便说是妨碍社会进步。人们只看到眼前利益,想象只有这一生这么多了,认为今生的恶行会随着生命的结束而一笔勾销,因此疯狂追逐物质利益,完全不考虑行为后果。
更严重的是,这种可怕的影响力绝不局限于个人层面,它影响着整个地球,产生了极具毁灭性的未来。近代以来,紧跟在科技发展、财富剧增后面的是道德退化、环境污染。正如一位环保人士所说:“我们正在铲除、毒害、摧毁地球上的一切生命系统。我们正在透支我们的子孙无法偿付的支票,我们的所作所为好像我们就是地球上的最后一代人了一样”。
4、业果可转
我们常说的“命运”,实际上就是业因果报。
我们的身体本身是由果报所生,所以叫“报身”。相貌的美丑、寿命的长短、前途的好坏等等属于正报;物质生活的优劣、亲属的尊卑等生活环境属于依报,这些都是我们过去所种业因的果报显现,并不是外来的,全是自作自受。
因果规律活泼贯穿于一切事理,绝不是庸俗的宿命论。现在是过去的果,同时又是未来的因,业因既然随时变迁,果报自然也是随时转变。我们可以凭后天的努力或借助诸佛菩萨的大悲愿力来弥补先天的缺憾。依佛法修行,可转变乃至消灭已造业的恶报:
(1)掌握因果法则,利用因果的“果须众缘”的定律,从过去的因,到现在的果,中间尚须具备许多外缘,若外缘不具备,果报便不能显现。如果远离恶缘,和集善缘,或另造强大的善因,则能阻碍恶果的出生,以此转移业报。
(2)依佛的智慧观察,究竟而言,业既然凭借众缘而生,本无自性,虽有而空,如同梦幻,当体无常,当体即空,空必能转。没有常一不变的造业者、受报者及业因、业果,这是业真实不受的本性。
(3)业由心造,可由心转。业力虽大,但不及心力之大,心具有创造一切、消融一切的神奇能力。佛法提供了大量对治业障的方法:礼佛、供佛、拜忏、观空、塑画佛像、读诵经典等,对所犯过错深自忏悔,以实际行动证明已痛改前非。
(4)历经修行的诸佛菩萨,成就了消灭众生业报的巨大能力,众生可依一念的净信,以诸佛菩萨的加持为强大增上缘,转移、消除已作的恶业果报。《观经》说:至心称念“南无阿弥陀佛”名号一声,能灭八十亿劫生死重罪。
简而言之,已造之业可以转变,业力可以摆脱,这是佛法因果定律的真谛所在。知命、安命是消极的,掌握自己的未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才是积极的、有益的,我们完全可以决定自己的行为方式和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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