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门公案:古灵揩背

2017年06月26日 09:48  中国佛教禅宗网  收藏本文     
禅门公案:古灵揩背禅门公案:古灵揩背

  [古灵揩背]禅宗公案名。为唐代古灵神赞禅师开悟后显露其机锋之公案。古灵初于福州大中寺受业,后辞别本师,四处行脚,遇百丈怀海始得开悟得法,乃返本师之处。一日,为其本师澡浴揩背,而于言词应对之间,收放自如,任运无碍,显露其了悟禅法后之机锋。

  五灯会元卷四古灵神赞章(卍续一三八·六三下):

  ‘一日因澡身,命师去垢,师乃拊背曰:“好所佛堂,而佛不圣。”本师回首视之。

  师曰:“佛虽不圣,且能放光。”’

  此则公案中,古灵初云‘好所佛堂’,乃以佛堂喻指其师之背而暗示之,继云‘而佛不圣’,则颇有慨叹之意味。其师无可言说,仅回首视之。至此,古灵把握机缘乃更语‘佛虽不圣,且能放光’,如是寓禅法于机录,一放一收,了无滞碍,于语默动静中所显示之境界显然业已超越其本师。(摘自[法相辞典])

文章关键词: 公案 古灵 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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