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事持与理持

2016年09月29日 10:48  学佛网  收藏本文     
事理圆融事理圆融

  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弥陀佛,而未达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但以决志愿求生故,如子忆母,无时暂忘。此未达理性,而但依事修持也。理持者,信西方阿弥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心具者,自心原具此理。心造者,依心具之理而起修,则此理方能彰显,故名为造。心具即理体,心造即事修。心具即是心是佛,心造即是心作佛。是心作佛,即称性起修。是心是佛,即全修在性。修德有功,性德方显。虽悟理而仍不废事,方为真修。否则便堕执理废事之狂妄知见矣。故下曰,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为系心之境,令不暂忘也。此种解法,千古未有。实为机理双契,理事圆融。非法身大士,孰克臻此。以事持纵未悟理,岂能出于理外。不过行人自心未能圆悟。既悟焉,则即事是理。岂所悟之理,不在事中乎。理不离事,事不离理,事理无二。如人身心,二俱同时运用。断未有心与身,彼此分张者。达人则欲不融合而不可得。狂妄知见,执理废事,则便不融合矣。

  全真成妄,全妄即真。犹如全水成波,全波即水,水是静相,波是动相。动静虽异,湿性原同。终日随缘,终日不变。终日不变,终日随缘。犹如虚空了无诸相,而云屯则暗,日照则明。尘由风起则昏浊,尘因雨洒则澄清。虚空是不变,不妨随种种缘,成明暗清浊。虽则明暗清浊不同,而虚空本体了无改变。了此,则可随悟净之缘,以造即心本具之佛界。弃迷染之缘,以灭即心幻现之六界,与三界也(此约十法界说,故以六道为六界,三乘为三界也,勿错会)。此心周遍常恒,如虚空然。吾人由迷染故,起诸执著。譬如虚空,以物障之,则便不周遍,不常恒矣。然不周遍,不常恒者,乃执著妄现。岂虚空果随彼所障之物遂不周遍,不常恒乎。是以凡夫之心,与如来所证之不生不灭之心,了无有异。其异者,乃凡夫迷染所致耳。非心体原有改变也。

  弥陀净土,总在吾人一念心性之中。则阿弥陀佛,我心本具。既是我心本具,固当常念。既能常念,则感应道交。修德有功,性德方显。事理圆融,生佛不二矣。故曰以我具佛之心,念我心具之佛。岂我心具之佛,而不应我具佛之心耶。下所说由不了真无自相,随迷染而当体成妄。妄无自性,当迷染而其体原真。终日随缘,终日不变。终日不变,终日随缘两语。乃互相发明,互为赞助。由汝心无正智,遂疑矛盾。

  念佛毕,起我人,则是自生障碍。凡行菩萨道者,须发四宏誓愿,能以四宏要心,纵有我人之境,心地内究不起我人之执著也。起我人者,皆由心住于相。不知菩萨心无所住,而行六度万行上求下化之微旨也。

  如上所说,能自领会固好。如仍不领会,但息心念佛,到业消智朗时,自可了了悉知,不必专以问人为事也。

  节选自《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第二》:复马契西居士书九

文章关键词: 印光大师 事理 圆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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