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依佛法,令亲神识得益为事,不可徒为哀毁,令存亡两无所益。
接手书知汝母已于初二日念佛往生,不胜伤叹。虽然汝等既知佛法,当依佛法,令亲神识得益为事,不可徒为哀毁,令存亡两无所益。至于丧祭,通须用素,勿随俗转。纵不知世务者,谓为不然,亦任彼讥笑而已。丧葬之事,不可过为铺排张罗。做佛事只可念佛,勿做别佛事。并令全家通皆恳切念佛,则于汝母,于汝等诸眷属,及亲戚朋友,皆有实益。有财力,多做功德,若丧事用度无出,即以之办丧事亦可,切勿硬撑架子,至有亏空,后来受窘,则不必矣。(《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三第592页 复周孟由昆弟书)
至于死后,切勿瞎张罗,开吊会亲友。即至亲厚友来,必须用素,永断酒肉。丧葬、敬神、待客,通通用素,万不可用酒肉。丧中不用酒肉,儒家古礼如是,不独佛教为然。皇太子居丧,偷著吃酒,史官必书其事,以传后世。现在礼废,居丧作乐杀生,当做体面,汝等切勿学此极恶之派。(《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卷十八第1019页 复开生宁生昆季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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